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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3 发布者:学生处  浏览次数:

各系:

辽宁省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将继续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推荐2014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服务岗位

2014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推荐对象为已纳入到我院2014年贫困生援助台账的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在学院从事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化建设和预征入伍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由学院研究后决定。

二、推荐原则及要求

1、各系至多推荐1人,也可不推荐。

2、学院至少安排公益性岗位毕业生在校工作1年。根据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工资为每人每年1.5万元(含三险一金)。

三、推荐程序

1、请各系于528日前,将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2、学院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郑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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