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继续在全省高校毕业生党员中开展 “树当代大学毕业生党员形象 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的要求,现将我院2014年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引导鼓励毕业生党员为母校奉献爱心,做一件好事,与在校的特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发挥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对提升对党的认识。
召开毕业生党员代表座谈会,引导学生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感念老师、母校的培育之恩;要求毕业生党员走上工作岗位后,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认真听取毕业生党员对学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他们表达良好的祝愿。
具体活动安排可不拘泥于上述形式,要求各系整体教育活动做到贴切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二、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生党员的推选工作
1、优秀毕业生党员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毕业生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学习目的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言行一致,努力构建和谐班级、和谐校园。
同时要求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树当代大学毕业生党员形象 展当代大学生风采”活动中认识高、行动快、立意快、反响好。
2、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的评选办法
(1)提名。各系党总支(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各系限报1人。
(2)考察推荐。由学生处、党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系提出的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确定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对象名单及其推荐材料一并报省委高校工委。
(3)审定。省委高校工委对各高校上报的推荐对象及其推荐审批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优秀毕业生党员名单。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系根据以上通知,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毕业生党员教育方案,并开展教育活动。要求教育方案内容详实,有计划、有步骤,活动形式多样,参与人员广泛。请于5月27日前将本系教育方案报学生处,并请做好活动记录、照片、影像视频等资料留存。
2、申报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人选材料(辽宁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2000字第三人称个人事迹材料、参加毕业生党员系列教育活动的资料)请于5月27日前报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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