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自身心理素质的自我认知和调节能力,学生处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准备在全校新生中开展心理普查、建档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15年10月22日——10月29日,详见附件1。
二、普查对象
2015级新生。
三、具体要求
1、请各系14心理委员于10月21日15:20机房B212参加心理测评工作动员会。
2、各系新生辅导员于10月21日10:00到团委小会议室参加心理测评协调会。会后,做好测评宣传及讲解测评要求(见附件2、2015级新生心理测评程序须知),填写班级心理测评名单(见附件3),准确发放用户名和密码(123456),提示学生携带鞋套,组织好学生提前10分到达测评地点排队等待测试。
3、测试结束后,请各系辅导员或带班负责人需统计实际参与测试的学生情况,打印学生测评名单并标明缺席学生,于当天或测评第二天上交给学生处王芳老师;并及时通知未参加测评学生补测时间。
联 系 人:王 芳
联系电话:88797820,1860401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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