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辽宁省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5]193号)要求,我院需采集、报送学生守信、失信信息。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和内容
信用信息需报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的学生信用信息。
守信信息包括各类奖学金、评优奖励,不包含助学金、勤工助学等信息。
失信信息包括考试作弊、拖欠学费、受到处分、论文抄袭等。
二、数据报送
请各系按照附件Excle表的格式填报相关信息,并于12月11日前已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守信、失信信息类别、文件类别以代码形式体现。
2、院校代码:14288。
3、文件号留空,学院统一填写;
4、欠费信息务必和财务处核准后再填报。
联系人:万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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