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学院张晓帅、李畅等2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注销其学籍。
特此公告
版权所有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60135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