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系:
依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学院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工作。考核分为各系自评和学院考评两部分,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系自评
1、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填写“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自评表”,并附对应佐证材料;
2、提交“2016-2017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总体介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总结,下一步工作展望等内容;
3、各系请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并将各项目按“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封皮——考核自评表——各评分项封皮——分项评分表——佐证材料”的顺序整理,于2018年4月29日前将材料交至高职研究所。
4、按照各系校企合作情况,填写“校企合作情况调查表”。
二、学院考评
由学院校企合作领导小组对各系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完成考评工作,并形成“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校企合作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