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培育家国情怀,团委拟组建成立“国旗护卫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背景
升旗仪式是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规范、严谨的升旗仪式,有利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实现,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组建一支优秀的国旗护卫队,让我院的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拥有重要的载体,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爱国教育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爱国主义的质量。
二、组织构成
国旗护卫队共40名成员,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设组织部、宣传部。
三、选拔条件
(一)有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2017级在校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优先);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高大挺拔,动作协调;
(三)热爱祖国,思想积极,品质优良,学习优秀,吃苦耐劳,有集体荣誉感;
(四)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具有服务同学,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组织能力;
(五)尊重并爱护国旗,了解《国旗法》,严格遵守《国旗法》,拥护国旗队《章程》。
四、选拔程序
(一)面试:
1.第一次面试:主要内容为对要求入队的同学进行提问,着重考察其入队动机、政治立场是否正确、对基本国旗知识的了解等理论知识;
2.第二次面试:要对通过一次面试的学生进行军事动作考核,从中选出50名,动作基本合格的作为候选对象;进行军事动作技术训练;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试用期:经面试合格者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国旗护卫队成员。
(三)宣誓:
成为我校国旗护卫队的正式成员者,入队时须面向国旗宣誓。(誓词:我志愿加入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热爱祖国,热爱校园,遵守《国旗法》和校规校纪,维护国旗尊严,履行队员义务,严守护卫队纪律,爱岗奉献,团结协作,全面发展,为国家富强和学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工作职责及安排
国旗护卫队队员必须维护和捍卫国旗的尊严。努力学习政治,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守纪律,服从管理,维护国旗护卫队集体荣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私奉献,荣誉第一。刻苦训练,熟练掌握技术动作。
(一)工作职责:
1.担任学校大型活动及重要节日的升旗任务;
2.担任每周星期一早晨的集体升旗任务;
3.担任学校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的岀旗任务;
4.担任学校安排的其它校内外临时性任务;
5.协助学校开展关于爱国主义教育以及普及《国旗法》的活动;
(二)工作安排:
1.工作时间:每周周一早上6:40升旗,每周日下午18:00降旗。(其他临时任务另行通知)
2.工作地点:学校升旗台。
六、队员仪容
(一)队员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保持仪容严整;
(二)制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将手插入衣裤兜;
(三)除执行任务外,制服不得随意穿着,不得外借;
七、训练计划
定期进行齐步走、正步走、升旗及降旗和单个军人动作等常规训练。
(一)每周星期一6:30--7:10进行跑步训练;16:00--18:00进行齐步走和正步走训练;
(二)每周星期二6:30--7:10进行跑步及单个军人动作训练;16:00--18:00进行升旗和降旗基本动作训练;
(三)每周星期三6:30--7:10进行跑步训练;
(四)每周星期四6;30--7:10进行系统训练;
注:如有事不能按时参加训练须以书面形式向队长请假。
八、注意事项
(一)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降旗,并妥善保管;
(二)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勤升旗及降旗任务;
(三)国旗护卫队成员需保证护卫队服装整洁,不可将服装外借;
(四)平时不可身着护卫队服装出入其他场合。
九、处罚与奖励:
(一)国旗护卫队定期进行评比,表现突出的个人可参评优秀团员、优秀护旗手、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以及文明学生等荣誉称号;任期结束,对个人进行评定,表现突出者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凡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党纪、团纪及行政处分者,国旗护卫队自动将其除名;学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国旗护卫队队员资格。
十、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QQ群(664820007),网上报名结束后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0日结束。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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