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届“成才杯”排球比赛

发布日期:2011-09-18    浏览次数:

  一、 比赛场地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东侧排球场地

  二、 比赛时间

  (一)   比赛日期:

  中职组:4月23日至4月29日

  高职组:5月 7日至5月18日

  (二)   比赛时间:

  中职组:中午12点20分  下午15点40分

  高职组:中午12点10分  下午15点30分

  三、 比赛分组

  本次排球比赛分为高职男子组、高职女子组和中职男子组、中职女子组。

  四、 比赛方式

  本次比赛采用循环赛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不得分。取积分前两名的队伍参加决赛。

  五、 比赛规则

  (一)本次比赛规则根据FIVB(国际排联)规则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二)每支队伍派出一名带队教师,在有比赛的情况下必须到场,组织学生。

  (三)每个系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选拔赛(由各系组织),挑选出15人组成系队报名参赛。每场比赛采取3局2胜制。其中男子组决赛采用5局3胜制。

  (四)参赛队伍需提前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超过10分钟的队伍,按弃权处理。

  (五)对于发生如打架、不尊重裁判等行为的队伍或队员,取消该队本场比赛的资格,严重者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六)场外观众如有发生妨碍比赛进行的行为,裁判员可终止比赛。

  (七)比赛过程中,队员不可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队伍的参赛资格并全院进行通报。

  (八)在比赛中双方队员要遵守《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如有违反者将取消参与院内举办的活动资格。

  六、 比赛裁判员守则

  (一)本次比赛的裁判员由裁判员社团的同学担任。

  (二)所有参与本次比赛的裁判员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执法比赛。

  (三)每场比赛配置5名裁判:1名主裁,4名副裁。

  (四)执法比赛主裁判员不得与参赛队伍为同系关系,一旦发现,立即停止执法比赛,交由裁判员社团处理。

  七、 比赛奖励

  本次比赛评出冠军和亚军,予以奖状与奖品。

  八、 如有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九、 本竞赛规程由团委、院体育部负责解释修改。

                              团     委

                             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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