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的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18-04-02    浏览次数:

 

各团总支:

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的实施方案(试行)》(辽团办发[2017]22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城建院党[2017]25号),经请示院党委同意,结合我院实际,决定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试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6、17级学生团支部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党建带团建。将团支部活力提升作为党建带团建的重要内容,各组党组织要指导、支部团支部建设及相关工作开展。

2、强化问题导向。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团支部功能虚化弱化,凝聚力、影响力不高,团员意识不强,团员管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3、尊重团员主体。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邀请团员青年设计支部活动,决定支部决议,评价支部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实施目标

要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切实加强对青年的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确保青年坚定跟党走,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着力提升团组织活力,不断加强改进团支部的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必要的制度建设;明确团支部的工作职责和功能内涵;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创新团支部的设置方式、成员配备,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

四、团支部组织设置

1、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团支部书记兼任

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2、支委会设置。根据团章规定,各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成员人数应为3-5人,设立书记、副书记(依实际情况设定)、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其他委员设置依据工作需要设定,支委每年换届选举一次。

3、支委会委员职责。

(1)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对支部工作问题进行讨论,作出决定;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关心本支部团员的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发现思想问题,做好思想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团结带领支委一班人,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支委会战斗力。

(2)团支部副书记工作职责:协助团支书处理团支部工作。按照支部团员大会和支委会制定的活动方案,协调人员分工及工作关系,确保各项活动正常开展;随时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书记不在时,要行使书记职权,保证支部工作正常运行。

(3)组织委员工作职责: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了解团员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监督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团费;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协助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4)宣传委员工作职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提议;组织团员与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团支部不设置副书记,书记需履行书记和副书记全部职责) 。

    五、团支部工作职责

1、做好思想引领。带领团支部成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2、发挥团支部政治核心作用。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团支部应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团支部模范带头作用;指导班委会工作;完善班团工作决策机制,评奖评优、人员推荐等重要事务须经支委会通过,由团员学生大会决定;定期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等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3、夯实基础团务。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规范团员发展流程,严格入团标准,提高发展质量。同时严格团费收缴;做好团员档案收集工作;配合党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推优入党”候选人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议。

4、健全组织生活。团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党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规定,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团小组会议;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5、开展组织活动。团支部要在上级团组织的统一部署下,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活动,着力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6、维护团员权益。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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