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场地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足球场地
二、比赛规则
(一)本次比赛规则根据国际足联(FIFA)规则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
(二)比赛规则修改部分
1、对于发生恶性事件的队员和队伍,如打架、不尊重裁判、做不雅手势等动作,裁判员可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足球比赛的资格。
2、场外观众如有发生妨碍比赛进行的行为,裁判员可终止比赛。
3、未经注册球员不允许参加比赛,否则取消该队本场比赛资格。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团委老师说明。
4、比赛前队员需出示学生证,若无学生证请各系带队老师说明情况。非报名人员不得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本场比赛资格。
5、禁止替打比赛,如若发现,经查实,取消其本次足球比赛的资格。
6、比赛中禁止踩踏、铲球等危险动作。
7、上场前必须带好护腿板,不允许穿带钉皮足比赛。
8、在比赛中双方队员要遵守《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如有违反者将取消参与院内举办的活动资格。
三、比赛方式及时间
(一)比赛方式
1、小组循环赛:本次比赛分为A、B两个小组,上届获得冠军和亚军的队伍自动分在A组和B组作为种子队,其余四只队伍进行抽签分组。小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每小组前两名晋级淘汰赛。
2、淘汰赛:A、B两个小组的积分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A组第一 VS B组第二、A组第二 VS B组第一),胜者进入决赛。
3、决赛:淘汰赛阶段失利的队伍进行季军的决赛争夺,淘汰赛阶段胜利的队伍进入冠亚军的争夺。
(二)比赛时间
1、小组赛:每周四(4月10日、17日、24日)中午12点15分。
2、淘汰赛:5月5日至5月8日中午12点15分。
3、上下半场各30分钟,终场休息5分钟。
四、各球队要求及人员安排
(一)参赛队员上场时必须统一服装,服装上必须标清号码,服装不统一或无号码不能参加比赛。上场前若服装或号码不齐的参赛队,按本队弃权处理。
(二)每队带队老师1名,首发队员11名,替补6名,替补守门员2名,共19名队员。每场比赛可换3名替补球员。
(三)比赛前由主裁和边裁对队员进行证件检查,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四)各队伍按照组委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
(五)各系在本系有比赛的情况下,领队教师必须到场。
五、优胜球队奖励
(一)本次联赛评出冠军、亚军和季军,授予奖状和奖杯。
(二)本次联赛评选最佳射手、最佳球员授予奖状与奖牌。
六、裁判员
(一)所有参与本次比赛的裁判员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执法比赛。
(二)每场比赛配置1名主裁,2名边裁,2名记录员。
(三)本次联赛裁判由团委老师和裁判社团的社员担任。
七、如有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八、本竞赛规程由团委、院体育部负责解释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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