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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卓越”项目建设2024年度自评总结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16   访问量:

各项目建设组:

为做好“双卓越”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实施管理办法》(辽城建院〔2022〕13号)《“双卓越”建设项目考核办法(修订)》(辽城建院[2023]33号)等制度要求,现决定开展“双卓越”项目建设2024年度自评总结和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完成项目年度自评总结报告、案例和佐证材料

(一)撰写2024年度自评报告

依据《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计划任务书》《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方案》,结合各项目2024年度总体建设情况及项目中期自评报告,参照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度“兴辽卓越”院校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撰写项目建设2024年度自评总结报告(报告格式详见附件1),并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lncjxyzyb@163.com。

(二)进一步完善典型案例

进一步修改、完善原有典型案例,同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撰写新的典型案例,并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lncjxyzyb@163.com。

(三)完成佐证材料

根据《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计划任务书》中2024年度验收要点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材料规范及标准》格式要求,进一步丰富、梳理完成以下佐证材料,为上传教育厅平台做好准备:

1.2024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佐证材料(验收要点完成度原则上要达到100%);

2.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成果佐证材料。

于12月26日前,将建设任务佐证材料及项目支出绩效指标的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lncjxyzyb@163.com

二、开展项目考核工作

(一)赋分标准

项目建设组考核赋分包括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其中卓越校层面每个三级项目基础分为100分。如:卓越校建设1.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凝聚发展合力”基础分为100分;卓越专业群层面每个二级项目基础分为100分,如市政工程专业群“落实立德树人 创新人才培养”为100分;取得建设方案、任务书之外的国家级标志性成果,每项50分。

(二)项目建设组成员考核

由项目建设组组长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年度建设项目考核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成立考核小组。由项目建设组组长牵头成立项目考核小组,考核组成员需熟悉项目建设内涵与建设任务,人数为不少于3人的奇数。

2.考核打分。依据项目建设内涵,按照难易程度,对所负责项目进行赋分(原则上四级项目数量不得超过验收要点数)。按照《“双卓越”建设项目考核办法(修订)》(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第三章内容,对过程监控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设成果成效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并给出实际得分;按照考核办法第四章内容,给出单项负责人、一般参与人、其他参与人得分,并填写附件2;汇总一般参与人、其他参与人得分,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将人员分为职称聘评中四级负责人、其他参与人(原则上同部门人员不得全部在同一层级),卓越校项目建设组、卓越专业群项目建设组分别按照4:6、5:5比例,并填写附件3。

(三)项目建设组考核

项目建设组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负责一个三级条目的项目建设组,得分占比≥90%为优秀,80-89%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负责三个以上的建设组(含专业群)得分占比≥85%为优秀,75-84%为合格,低于75%为不合格。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成立学院考核小组。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项目建设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结合、过程监控与结果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组进行考核。

2.考核打分。按照考核办法,对过程监控、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打分(填写附件4),具体打分情况如下:

过程监控分,由双卓越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出材料报送及时率及质量分;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处按照经费实际支出率,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赋分;建设任务及成果完成情况,在各项目建设组自评的基础上,由项目考核组结合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打分。

因项目建设要求不同,“可持续发展”“社会服务”“财务资产及审计”三个项目建设组每组赋分200分,其中“可持续发展”“社会服务”两个建设组不考核经费使用情况,得分占比≥95%为优秀,85-94%为合格,低于85%为不合格;财务资产及审计组只考核经费支出、招标、审计情况,当年省财政实际拨付经费支出率达100%不扣分,支出率为98-100%(不含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支出率为95-98%(不含98%),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0分;未按计划完成招标、验收等工作,每次扣2分;未按时完成审计,每次扣2分。最终得分占比≥90%为优秀,80-89%为合格,低于80%为不合格。

请各项目建设组按上述要求完成建设组成员考核,并于12月31日前将附件2-3发送至6614177@qq.com

附件:1.项目2024年度自评总结报告

2.项目组2024年“双卓越”建设项目

考核情况表

3.项目组2024年建设成员赋分表

4.2024年“双卓越”项目建设组考核情况表


双卓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