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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获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二等奖

时间:2022-01-04   来源:    阅读: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及表彰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教办[2021]484号),学院荣获“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二等奖”殊荣,学院建筑工程系党总支书记刘丽同志被授予“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院系两级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通过召开党委会、校务会和就业推进会,把毕业生就业问题列入学院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把毕业生就业摆在事关学院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
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系的共同努力下,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全院上下迎难而上,采取有力举措,扎实推进就业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学院将以荣誉为动力,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开辟就业渠道,继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改革创新就业创业工作,再接再厉,为促进学院毕业生充分、高质量就业创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