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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本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3    作者:毛丝雨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教学科研成果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紧密围绕学校“双卓越”项目等重点建设为研究重点,结合学院改革发展实际及教学改革需求,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具体选题可参考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者要求

1、申报者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3、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

4、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主持校本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按申报内容的要求进行选题论证,并填写《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2);

2、校本科研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结题时,需提供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按撤销立项处理。

4、申报者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两年内不得以主持人名义申请新课题。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包括:《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校本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式1份。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gjiankeyanchu@163.com。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2:《校本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规划科研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