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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本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材的适用性,促进专业教学水平提高,按照学院《校本教材管理办法》(辽城建院〔2020〕73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校本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写人员要求

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2、主编须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企业工作经验,从事该门课程教学3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编人员要具有该门课程或相近课程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教学经验,任教满1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校本教材编写团队应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其中主编1人;鼓励校企合作开发校本教材,其中专业教材须有一名及以上企业人员参与教材编写,由主编负责联系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校本教材开发的编写、审核等工作。

二、编写要求

1、校本教材申报项目应为目前尚未出版、无国家规划教材的项目,且对应的课程必须为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需的课程,必须有相应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实施方案,体现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

2、以课程思政改革为载体推进教材建设,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要与专业相结合,突出职业教育特色;专业课程教材要充分对接城市建设行业市场需求,及时吸收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

3、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对接先进职业教育理念,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优化课程体系的需要。

4、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模块化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要求,注重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

5、编排科学合理、梯度明晰,图、文、表并茂,生动活泼,形式新颖。鼓励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反映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新形态专业教材。

三、申报要求

1、教材申报者按照申报教材内容要求进行教材内容论证,并填写《校本教材开发申请表》(附件1)。

2、校本教材开发原则上需在1年内完成。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按撤销立项处理。

4、校本教材主编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教材建设任务。

四、申报程序

1、校本教材申报材料需经申请者所在部门同意,教务处审核后,由该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规划科研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2、立项申报结束后,由规划科研办公室负责对申报内容进行整理,教材申报主编结合申报书内容进行现场汇报,学术委员会结合汇报内容给出初评得分及相关评审意见。

3、申报主编按照学术委员会初评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并由学术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通过后,批准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教材主编。

五、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包括:《校本教材开发申请表》一式2份,《校本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gjiankeyanchu@163.com。

 

附件1:校本教材开发申请表

附件2:校本教材申报汇总表

规划科研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