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辽宁省高校党建(统战)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高校党建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13年度高校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辽委高〔2013〕12号)确定的立项课题,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形成的最终成果要与《申请书》申报内容一致。
2. 所有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均必须包括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著作)。出版社、杂志社开具的拟出版或拟发表的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结项的依据。已发表的论文需在显著位置标注“201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课题编号)”字样。
3.课题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鉴定和省委高校工委审查合格,将继续拨付余下50%的资助经费;结项评审未通过的研究人员,将取消其下一年度课题立项的申报资格,并不再拨付后续经费。
4.因特殊情况,到期课题不能按时结项,可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材料报送
1.请将《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项目结题审批书》(一式3份),最终研究成果1套送至规划与科研处(最终研究成果须包括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电子光盘)。
2.报送日期:2014年6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1.2013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结项汇总表(模版)。
2.2013结题审批书
规划与科研处
二○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