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内涵建设,充分调动、发挥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教科研水平和学术水平,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校本课题、教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校本课题、教材申报面向全院教职工,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凡有意致力于学院发展与建设研究的教师,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人条件
1、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须由两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推荐。
教材主编必须从事该门课程教学3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编教师必须任教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该门课程或相近课程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3、课题研究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不含2个)课题,课题组成员的申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且不得多于10人(不含主持人)。
教材开发每人只能申报1部,主编不能超过2人,参编不能超过5人。
4、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教材开发。
5、有尚未结题课题、教材的主持人、主编不得申报。
6、课题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正式立项、教材已正式出版的,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主要以《2014-2015年度校本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该《选题指南》仅为申报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选题指南》中未涉及的课题,只要申报人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亦可申报。
教材开发主要结合省级示范校建设,围绕课程改革,充分体现项目教学。
四、申报要求
1、课题、教材申报者按照申报内容的要求进行选题论证,并填写《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本教材开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校本课题研究、教材开发均在1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课题研究者需提供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按撤销立项处理。
4、课题主持人、教材主编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五、申报程序
校本课题、教材申报材料经申请者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该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规划与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立项申报结束后,规划与科研处统一组织对申报课题、教材进行立项评审。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教材主编。
六、受理时间及需报送的材料
1、受理时间:2014年4月15日
2、报送材料包括:课题《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2份,《校本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教材《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2份,《校本教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至邮箱:kyc88797822@126.com。
3、如本通知要求与其他相关规定相冲突,按本通知执行。
规划与科研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