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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2    作者:规划与科研处     来源:     点击:

各处室、系部:

根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相关规定,我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拟对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事宜如下:

一、人员构成

按照《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设委员7人以上,25人以下,其中主任委员1人(原则上由院长担任)。各部门推荐学术委员会委员要按照专业分布科学、合理的原则,各系推荐人选1-2人,其他部门推荐1人。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为人正直,治学严谨,具有对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建设行业所在专业发展动态和国内外学术动态,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3、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突出者可破格聘任;

4、日常工作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身体健康,能完成院学术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工作。

三、选拔程序

1、采用个人自荐、部门推荐相结合的选拔方式,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申请表,报规划与科研处审核;

2、规划与科研处根据学术委员的选拔条件和《章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报院务会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

3、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院聘任,颁发聘书,任期3年。

四、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作好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和审核工作,保证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2、请于311日前将《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规划与科研处。

邮箱地址:kyc88797822@126.com

联系人:穆晓娇

 

                                            规划与科研处

                                        一六年三月一日

附件: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