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推进高校外语教学改革研究,提升高校外语教学质量,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现已启动2015 年度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组织工作
1.本次申报工作由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与各会员单位协同组织实施。各会员单位组织初评,择优向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申报立项,普通本科高校限报 5 项,高职院校限报 3 项。
2.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组织专家对各会员单位推荐申报的课题申请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予以立项。
3.本次课题立项采用经费资助、经费自筹两种方式,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一般课题采用经费自筹的方式开展研究。建议各会员单位对获准立项的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给予相应的配套或辅助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课题面向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各会员单位从事外语教学和研究工作的相关人员,鼓励教学改革实验,开发适用的教学素材。
2.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同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责任。
4.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两次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5.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教科研课题或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三、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可在《2015 年度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立项指南》(简称《课题指南》)范围内选题,同时鼓励申报者结合大学教学改革实践自行选题。
2.课题申报者必须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简称《立项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
3.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应在 1 年以上,2 年以内。课题延期或调整须经省高教学会批准。学会每年组织 2 次课题结题验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者,获发结题证书。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 1 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 2 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参与人数不得少于 3 人,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
5.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 2015 年度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及课题名称和立项编号。重点课题主持人必须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研究论文 1 篇。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1、报送的材料包括:《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一式3份(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
《立项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
2.本课题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费用
每项申报课题需交纳立项评审费 200 元
规划与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