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推动全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学会科学研究的引领作用,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号),决定启动“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立足破解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鼓励和支持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对策性实证研究。
二、课题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不含2个)以上课题。
四、已承担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
五、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六、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如有其他成果,可作为课题附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标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七、各会员单位组织初评,择优向省职教学会推荐申报立项,高职院校限报20项,中职学校限报10项。
八、课题申请材料首先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后,填写《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7-2018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简称《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学会秘书处。
九、报送的材料包括:《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实名和匿名各1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纸质版课题申报材料送至规划与科研处,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3265137528@qq.com。
十、本次课题受理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规划与科研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