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立足于破解“十三五”期间辽宁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鼓励和支持立足于破解重大实践问题的对策性研究;着眼于区域或院校特色发展的应用性研究;运用大数据等新方法、新技术的实证研究。提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区域性实验研究,提倡有关院校或课题组选定方向进行连续性的深入实验或研究。
本年度继续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性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2、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经获得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承诺申请结题时,基础理论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案例”、综合性研究者须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3、报送的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6版)》一式2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6版)》一式3份;
(3)《申请书》《匿名申请·评审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
4、课题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规划与科研处
二O一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