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现受理2016年度上半年的课题结题验收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在研时间已满1年的“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和“十二五”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2015年度立项课题不在本次结题受理范围之内)。
二、结题申报材料
1.《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2.课题立项通知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表(仅限重点课题)、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重点课题主持人需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论文显著位置需注明“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高等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外语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名称及课题编号”)。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承诺以专著为最终研究成果的,须另提交专著原件二套。
3.《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和《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
三、结题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鉴定评审费200元。
规划与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