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与基本要求
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凡2011-2015年间批准立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及专项立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省教育科学规划的重大决策咨询课题、重点基地专项课题和2016立项课题等三类课题不在受理范围内。
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二、 结题鉴定申报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提供客观 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6版)》,单独装订,一式二份(须含原件一份),并提交其电子版。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单位(各高校)统一上报时,须提交《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纸制版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各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单位(各高校)统一上报时,须严格履行审核职能,对存在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以及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的一律不得上报。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1.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所在单位(各高校) 审核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纸质版材料送至规划与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65137528@qq.com。
3.受理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逾期概不予受理。
四、结题鉴定申请评审费用收取
每项课题收取评审费300元、重点课题500元,用于结题鉴定评审活动的各项相关费用支出。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
规划与科研处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