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了激励会员单位教师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建设教育的整体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1、发表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的论文;
2、已经结题,并获得结题证书的课题;
3、参评的成果申报人必须是会员单位成员,论文必须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课题必须是负责人;
4、论文发表和课题结题时间原则上是在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时间范围内;
5、已经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应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和要求
本次评选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主要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成果对现实的指导意义;成果的创新性;成果的科学性;成果发表或立项研究的层次。
对参评成果所提供的资料要求:
1、论文必须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2、课题必须提供课题申请表、课题立项批文、成果验收申请表、结题报告、相关支持材料(调研报告、相关著作、论文材料等)一式两份,最好能装订成册;
3、提供相应的成果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五个小组进行初评工作。采取会员单位推荐,五个小组分别对推荐的成果进行审核、初评并拟定等级,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复评并确定等级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人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向所在会员单位提交参评成果的有关材料。各会员单位审核参评材料,将符合要求的成果推荐给相关的初评工作小组。
2、五个小组对各会员单位推荐的成果再次进行审核,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同时组织专家对每项参评成果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对论文和课题分别排序,确定得分排序汇总表并拟定获奖等级,并将所有参评成果的有关材料报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3、协会工作人员根据初评结果,对论文进行检索,确保复制比不超过40%,对课题资料进行检查,确保资料的严谨规范、齐全完整。
协会组织专家对初评成果进行复评并确定一、二、三等奖项的获得者。
四、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比例占申报成果总数的30%:一等奖5%(课题类2%、论文类3%),二等奖10%(课题类3%、论文类7%),三等奖15%(课题类5%、论文类10%)。
五、成果报送及截止时间
申报人将成果资料按照要求进行装订,于5月19日之前送至规划与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申请表
规划与科研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