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2月8日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就我省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规定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各高校须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控制申报数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进行推荐评审。
二、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
课题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规划与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65137528@qq.com。
附件1:《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static/upload/2021/03/02/b1acd2698f2f1326.pdf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static/upload/2021/03/02/3df7554d840eb3b5.doc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static/upload/2021/03/02/e95591e1e4d5a09b.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static/upload/2021/03/02/9cefdf2ed8aff1c1.xls
附件5:《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它类别)/static/upload/2021/03/02/8615c1dac0e39bbb.doc
附件6:《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其它类别)/static/upload/2021/03/02/b19fb38b58e7f8f4.doc
附件7:《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static/upload/2021/03/02/32c5e0a9c039f1b2.xls
规划与科研处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