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材的适用性,按照学院《校本教材开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本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校本教材对应的课程必须为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需的课程。专业课申报校本教材的,鼓励与企业联合,积极吸收企业技术骨干参与教材建设。
2、校本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有相应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实施方案。
3、校本教材主编必须从事该门课程教学3年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编教师必须任教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该门课程或相近课程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二、基本要求
校本教材立项建设应遵循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体现技术领域和岗位(群)的任职要求,体现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校本教材应遵循职业教育的认知规律和能力培养规律,有利于学生态度、知识、技能的养成,有利于学生的学习;校本教材的格式应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有利于进行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
三、申报要求
1、教材申报者按照申报教材内容要求进行教材内容论证,并填写《校本教材开发申请表》(见附件1)。
2、校本教材开发原则上需在1年内完成。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按撤销立项处理。
4、校本教材主编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教材建设任务。
四、申报程序
1、校本教材申报材料需经申请者所在部门同意、教务处审核后,由该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规划与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立项申报结束后,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教材进行立项评审。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教材主编。
五、受理时间及需报送的材料
1、受理时间:2019年3月27日
2、报送材料包括:《校本教材开发申请表》一式2份,《校本教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428750@qq.com。
附件1:校本教材开发申请表
附件2:校本教材申报汇总表
规划与科研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