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科研成果质量,促进学院内涵发展,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度院级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院级课题申报面向全院教职工,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凡有意致力于学院发展与建设研究,且符合以下要求的教师,均可按照有关规定申报。
1、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者须由两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推荐。
3、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课题负责人系指真正承担课题研究和负责课题组织、指导的研究者。主要参加者,必须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
4、主持院级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院级课题的选题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创新教育教学理念为先导,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结合项目化课程改革实际,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或聚焦职业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对策性研究。
本年度院级课题选题以《2019年度院级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为申报者提供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研究题目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拟定。
三、申报要求
1、院级课题申报主持人需按申报内容的要求进行选题论证,并填写《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
2、院级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结题时,需提供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按撤销立项处理。
4、课题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四、申报程序
1、院级课题申报材料经申请者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该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送至规划与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立项申报结束后,学术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
3、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由学术委员会负责鉴定科研成果的学术水平,并向上级申报和推荐。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均从院级立项课题中选出,不在单独发布通知。如当年省级教学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则由学术委员会评选后择优推荐。
五、受理时间及需报送的材料
1、受理时间:2019年3月27日
2、报送材料包括:《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一式2份,《院级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428750@qq.com。
附件1:2019年度院级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3:院级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规划与科研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