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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本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28    作者:规划与科研处     来源: 本站    点击:

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院级科研项目培育工作,提升科研成果质量,促进学院内涵发展,根据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选题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以学院提质培优、部省共建、兴辽卓越院校建设等项目为研究重点,并结合学院改革发展实际及教学改革需求,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申报者要求

1、申报者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

2、一般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3、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名;

4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主持校本科研课题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按申报内容的要求进行选题论证,并填写《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

2、校本科研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结题时,需提供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按撤销立项处理。

4、申报者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两年内不得以主持人名义申请新课题。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材料经申请者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该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规划与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立项申报结束后,由规划与科研处负责对申报内容进行整理,申报项目负责人结合申报书内容进行现场汇报,学术委员会结合汇报内容给出初评得分及相关评审意见。

3、申报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术委员初评意见,修改、完善申报书,并由学术委员会进行复评。复评通过后,批准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

 

五、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4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包括:《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校本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附件1:校本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附件2:校本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规划与科研处

           202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