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任务要求,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和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破瓶颈,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详见《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立项类别
1.普通项目。由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按照名额向我厅推荐。
2.委托项目。为做好职业教育改革重点任务,我厅将委托相关高校及学术组织,结合全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开展专项研究。
三、推荐名额与申报时间
1.我们学院限报5项,学院将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限额择优推荐。
2.此项目为辽宁省教育厅首次组织开展的省级项目,望各部门教师积极申报。
3.请申报人于9月22日前将《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一份送至规划与科研处,《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6513752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4.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规划与科研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