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召开2023年第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通知


 各位党委领导: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指导实践,推动学院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工作安排和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定于94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6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和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打好思想基础。

二、参加人员

学院党委委员。

三、列席人员

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人。

四、会议时间地点

94日(星期一)10:00,在图书馆第二会议室召开。

五、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3.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3]9号)。

4.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7.《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问题的答复(九)的通知》

六、会议议程

1.刘鑫副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2.王健副院长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3.艳东书记领学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3]9号);

4.王宇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王斌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关问题的答复(九)的通知》;

6.李长友对学院《关于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对主题教育筹备和预热有关情况进行专题汇报。

七、有关要求

1.请各位党委委员结合领学内容和自身工作职责,围绕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认识、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计划安排等内容进行交流发言,领学时间在10分钟以内,发言时间在 5分钟左右。

2.学习会后,请各位党委委员将发言提纲发给党委宣传统战部作为中心组学习材料存档备查。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392

 

版权所有 @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60135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