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室使用申请服务

智慧教室主要为学院教师授课录制使用,可与学生互动,分组教学,分组讨论

30.1需提供要件

制定方案:按照“谁使用、谁申请、谁负责”原则,录制使用教师根据使用需求选择使用教室。智慧教室主要用于学院教师授课使用,可与学生互动,分组教学,分组讨论,录制使用教师对录制需求、时间、人员、数量等进行明确。

提出申请:录制使用教师于OA协同办公系统中会议管理-会议室-《申请会议室》,填写录制相关信息,至少提前一周向信息技术中心提出申请。

核实审批:信息技术中心遵循录制需求等实际,进行使用时间和场次安排。申请仅为录制使用教师,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

提供服务:信息技术中心安排工作人员提供灯光、麦克、摄录像机、智慧黑板、交互大屏、移动大屏等设备服务。

活动开展:录制使用教师仔细核查录制内容,加强对录制的过程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等任何情况的发生。

场地恢复:录制结束后,借用教师检查、打扫卫生,恢复场地原有状态。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教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验收。

30.2办理路径

现场办:教学楼B221

网上办:OA协同办公系统http://oa.lncjxy.com

30.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30.4温馨提示:为避免因时间安排等造成往返奔波,可提前拨打咨询投诉电话:024-88797863。联系人:马兴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