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申请办理服务
学校每学年秋季开展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系进行初审,双选会后二次审批,最终定岗,并按月支付学生岗位工资。
14.1需提供材料
①勤工助学岗位个人申请(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14.2办理路径
由辅导员在OA系统上下载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及勤工助学相关岗位聘用通知。
现场办:
①拟申报学生需填写《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一式一份),送报所属系审核,各系根据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系公章。
②学生本人持经系加盖公章的《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到招聘会场与用工部门互动,用工部门派人到会场进行答疑,并依据用工计划和应聘学生相关材料,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14.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5:30,节假日和寒暑假休息)
14.4温馨提示:双选会提交申请后,学生处依据各用工单位初选意见,最终确定上岗学生,被选聘学生请保证电话畅通,接到部门岗位电话通知后,可前往对应用工部门报到,接受岗前培训后,正式上岗工作。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可随时向学生处提出人员调整意见。咨询投诉电话:024-88797820。